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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    所属栏目:【公司】    时间:2024-04-09

  PG电子平台 PG电子网站PG电子平台 PG电子网站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1769841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新媒体技术开发;实业投资;会展服务和进出口业务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广告策划发布、报刊发行与印刷、教育等业务,涵盖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移动新媒体、户外媒体包括地铁媒体的广告承揽发布、企事业单位宣传公关的全案策划和实施,各种会展和活动的策划承办;报刊发行与印刷、包装和书籍印刷;覆盖多个省市的职业教育、国际教育、IT教育、艺术教育、在线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

  广告及策划:1)报纸广告、网络广告、户外广告(含地铁站内、车厢和围挡广告)、电台广播等多种形式的广告。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宣传需要,可以购买公司各类广告服务用以达到扩大影响、增加销售等目的。广告策划业务主要通过旗下报刊媒体公司运营,由于杭州日报、都市快报等为区域性强势媒体,公司广告业务在区域内具有竞争优势。户外广告系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媒体资源进行户外广告代理发布业务及户外广告发布业务,由控股子公司风盛股份(证券代码:838071)负责经营,主要通过竞拍的方式获取、经营户外广告业务,涵盖地铁媒体、城市灯光秀、户外LED屏、公交车候车亭及阅报栏等,根据客户的需要提供媒体资源进行户外广告代理发布业务及户外广告发布业务。

  2)移动新媒体自建自营和代为维护。公司移动新媒体涵盖微信公众号、微博官方账号、手机APP等。为扩大媒体影响力建设了系列新媒体产品,既可以为公司自身的宣传和营销活动造势,也为其他企事业单位提供新媒体平台服务。

  3)主办和承办的各种大型会展和营销活动,以会展活动带动广告投放。承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大型会展,或利用自有资源自主举办大型会展,负责场地租用、招商和参展厂商的宣传、参观或消费客户的组织和管理等项目全案或其中部分专项,服务地方经济,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报刊发行及印刷:报刊印刷和商业包装印刷、报刊投递。为杭报集团出版的报纸和杂志提供印刷服务,承接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书报刊和包装用品的印刷业务。公司的报刊发行采取以征订订阅为主、零售为辅的自办发行方式,发行网络遍布浙江省各主要市、县。印刷业务可分为报业印刷和商业印刷等,商业印刷主要为广告宣传单、期刊杂志、包装产品和数码图文印刷等。

  教育:主要包括职业教育、国际教育、IT教育、在线教育、艺术教育、学前教育、素质培训。业务模式主要为:1)举办职业教育,开展高校合作办学,收取学费、培训费、实习费、留学服务费等,根据提供服务的种类及数量,收取相应服务费用;2)提供教育培训,包括艺术类培训、素质培训、短训营、冬夏令营等,根据学生所参加具体培训班的类别、时长收取培训费;3)打造在线教育平台,提供线上教育服务,根据线上课程内容和课时收取相应费用;4)开展学前教育,举办幼儿园并收取学费。

  其他:主要包括文化产业园区、杭州市轻物流配送服务,包括为网络销售平台提供货物投送入户服务等。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注:* 系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出借股份,所有权未发生转移。2024年2月26日,出借股份均已归还。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了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评级,经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3年,华媒控股持续践行杭报集团的“六高要求”,深入推进数智文创产业生态运营商战略,围绕强党建、稳营收、防风险、促效益关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各项业务的开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553.34万元,同比基本持平,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42.87万元,同比增长4.31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广告及策划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2,283.35万元,同比下降2.85%,占营业总收入的57.61%,主要原因系户外广告和移动广告数据营销服务的市场需求有所下降,营业成本同比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旗下各传媒公司深入践行“全案策划、全媒发布、全程服务”理念,充分挖掘“新闻+政务、服务、商务”融合价值,持续提升主题策划、新闻宣传、活动执行、电商直播等一揽子全案解决方案,促进增值服务,满足政、民、企、商的不同需求,稳固并拓展广告策划和代运维业务,增强用户黏性,提升各细分领域的影响力和引导力。杭+新闻、橙柿互动、每满生活等各类客户端、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官方快手号等运营良好,粉丝数和点赞数持续增长。旗下传媒公司发挥内容和技术团队的优势,中标杭州亚运赛时官网建设运维服务、亚运会海外账号运维项目、亚运会官方微信、微博运营、智能亚运一站通等相关项目,报告期内,各项目进展顺利。同时,立足“媒体+会展”模式,通过内部协同与外部竞合,以会展活动带动广告投放,增强竞争力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创新推进机制体制变革,合力执行好“第四届联合国世界数据论坛”、“第二届全面阅读大会”、“西泠印社120周年庆”、“振兴杯”等大型会展活动,累计举办会展活动171场,同比增长1.2%;累计办展面积98.7万㎡,同比增长181.5%;参展人次126.06万人,同比增长13%。

  户外广告实现营业收入24,173.46万元,同比下降17.52%,主要系户外广告媒体资源结构优化,营业收入相应减少。报告期内,公司旗下风盛股份根据市场变化及客户需求,整合资源,增强内部协同,深入挖掘,及时调整销售策略,依托城市热点、重大节点开拓大客户、重点品牌市场推广需求,并结合户外资源属性及竞争优势推出客户增值服务、限时套餐等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2023 年度杭州市拱墅区产业赛道创新领跑企业”等荣誉,全资子公司日报传媒获得“产业赛道领跑企业”等荣誉,全资子公司都快控股的杭州(国际)未来生活节获2023 年杭州生活品质总点评年度事件奖,全资子公司每日传媒获评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浙江省先进集体,全资子公司杭州网获得2023 年度中国城市新闻网媒联盟优秀网媒奖、“浙江省工人先锋号”“浙江省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全资子公司钱塘传媒获得“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新锐企业”等荣誉,风盛传媒获评“金璧榜”2021-2022年度一金一银奖项和第20届中国户外传播大会六个奖项;控股子公司都市会展获杭州市城市会展研究会副会长单位。

  报刊发行业务。报告期内,报刊发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2,046.02万元,同比下降9.73%。报刊征订主要在上年第四季度开展,报告期内按实际投递量逐月确认收入。报告期内,公司优化发行策略,实现党报发行量稳中有升,都市报发行稳量,出色完成亚运会、机要报、两会报的服务保障。公司强化成本管控,持之以恒地落实服务标准化体系,投递服务质量在业内保持领先。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每日送公司荣获“2022年度全国报纸自办发行先进集体”、“省级党报发行先进集体”、“2023年度电子商务物流TOP50”等荣誉。

  印刷业务。报告期内,印刷实现营业收入10,952.77万元,同比下降8.71%,主要系报告期内,盛元印务为落实杭州市临平区乔司街道全域土地整治项目的需要,将乔司街道的业务整体搬迁至大江东园区。盛元印务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在承担集团报刊印刷业务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大力发展商务印刷,不断优化业务结构,非报业收入占印刷总收入的69.60%。同时,来料加工业务占比增加,使得公司承担的纸张成本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盛元印务获得中华印制大奖-食品包装类铜奖、2022年度报纸印刷检测“精品级报纸”奖、2022年度报纸印刷质量检测“优质级报纸”奖等奖项。

  报告期内,教育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306.98万元,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6.32%。

  职业教育业务部分项目受《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等政策以及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积极采取调整收费标准、重整业务链条等举措,确保项目良性发展和板块收益稳定。同时,公司以各板块优质项目为锚点,不断探索新合作模式,寻求新发展机遇;结合市场需求和政策方向定位不同项目发展标准,形成在公司内部“去同质化、凸显特色”、在外部“以高办学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发展策略,注重中长期动能,建立长效持续发展机制。

  幼儿教育初步形成“幼教+托育”产业布局,旗下华媒优培在杭州本地已投入运营的幼儿园2家、托育园6家。其中,华媒维翰幼儿园和华媒唯诗礼幼儿园均通过IBO国际文凭组织官方评审正式成为IB世界学校,和睦托育中心被授予“中国计生协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创建项目拱墅区实施点”;和睦园、祥符园、紫薇园、拱宸园均被评为杭州市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少年学报》深化杭州全域发展,持续推动媒体品牌建设。少年学报为浙江省妇联拍摄的形象宣传片《“手”护》获得第二届全国巾帼志愿服务微电影大赛十大优秀影片;融媒报道《慕了慕了!学校组织2000名孩子一起看亚运比赛》获杭州市2023年度创新重大主题报道优秀新闻作品三等奖;《探索进化乡村博物馆 畅享美丽乡村新活力》获第二届杭州市关工系统好新闻作品;“科普研学征文比赛”获评杭州市科协“优秀项目”;少年学报全域拓展被中国县市报研究会评为第八届全国县市区域媒体经营成功案例金奖。

  文创园区。目前公司旗下有华媒智谷一期、华媒智谷二期、华媒悦GO、华媒数创园、华媒九堡园区等五个文化产业园区,以及华媒大江东一个现代工业园区,在运营和拓展园区项目分布于拱墅、上城、西湖、萧山、钱塘、临平等各大城区,目前总管理面积约25万平方米。旗下园区运营平台华媒智谷,布局数字文化园区和商业综合体项目,聚焦产业集聚、项目孵化、人才引进、区域性商业服务中心,运营项目先后获评浙江省级小微企业园、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杭州市文化产业园等荣誉,孵化省级众创空间品牌“筑谷寺”,运营团队获评2021-2022年度杭州市级青年文明号。各园区入住率保持在90%以上,运营情况良好。九堡项目正在推进前期土地政策研究和方案论证等工作,各项前期筹备工作平稳推进。报告期内,华媒智谷获市级、省级备案众创空间、省小微企业园。

  文化产权。文化产权业务主要系参股公司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负责经营。报告期内,文化产权业务强化以产权交易为核心的板块布局,加速推进产权业务,积极布局数字文创业务。

  物流配送业务。公司物流配送秉承“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理念,发挥城市网络优势、信息技术优势、运营管理优势及“最后一公里”服务优势,打造现代物流服务优秀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力保障报刊发行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物流配送业务,依托杭州同城配送平台,做好天猫、京东、中药、粮食、蔬果等订单,打赢“6.18”“11.11”配送攻坚战,全年配送量超百万单,做到单量日清、安全配送、质量达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于 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428,706.17元,期初未分配利润740,835,218.40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24,881,978.65元。其中,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37,439,605.40元,期初未分配利润-106,713,903.67元, 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725,701.73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7,698,41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9,513,253.89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利润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红利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3.38%,不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或其他不良影响。

  该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在及未来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资金安排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在及未来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资金安排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媒控股、本公司、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中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32,475万元,详见2023-005号《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37号《关于追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23-044号《关于追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29,588万元。公司董事均不构成关联董事,无须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根据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的行业政策要求,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每日传媒有限公司、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杭州城乡导报传媒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杭州余杭时报传PG平台 PG电子游戏媒有限公司)、杭州都市周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日报传媒有限公司与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杭州日报社)及下属报社签署《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2020年8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杭州余杭晨报传媒有限公司拟托管的议案》,托管事务实施后,晨报传媒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的有关主体为:日报传媒、都快控股、每日传媒、萧报传媒、富报传媒。具体收入分成方式和比例如下表:

  授权经营和收入分成的价款根据上述协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经营情况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执行。

  2、关联企业间广告经营,依据杭州市域内同类型媒体之市场公允价,按公司委托社会广告中介公司之代理价折扣测算。

  1、 授权经营与收入分成相关的关联交易已签署《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同时,2016年,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签署了《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固定采编费用进行了调整,详见2016-021号、2016-029号公告。2019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签署了《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纳入收入分成的收入范围进行了调整,详见2019-037号公告。2020年,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签署了《〈收入分成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对都快控股、每日传媒公司对应的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作了变更,详见2020-038号公告。2023年,为进一步加快推动媒体融合、报台端一体发展,萧报传媒、富报传媒与地方融媒体中心合作开展媒体融合,分别成立合资公司,承接萧报传媒、富报传媒的媒体经营业务,萧报传媒和富报传媒将不再有对相应报社的采编服务需求,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解除萧报传媒、富报传媒相关的《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因行业政策特殊性的原因,收入分成按照《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定价,其余关联交易按一般商业原则定价,按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地进行,维护了各方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4年4月1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其中收入分成系根据《授权经营协议》《收入分成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确定,其他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化原则定价,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所必需的持续性业务,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2、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质量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3年末,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预计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计提减值准备,本期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合计 19,730,847.34元,不涉及关联方。

  2、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主要系: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计提减值准备,本期对长期应收款计提坏 账准备75,034.58元。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 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简化计量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长期应收款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本次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1,980.59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

  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 2023 年度利润总额1,980.59万元。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度,为强化资金流动性管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本次授权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任意时点总余额不超过4亿元,资金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意时点的投资总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将及时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确保资金投向合法合规。

  资金投向仅限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管理的相关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其它类型的投资,均应根据交易所和公司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授权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根据风险水平由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议集体决策或采取联签方式批准每笔理财产品的投资。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公司风险承受度以内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违约风险或不能兑付的风险、募集失败的风险、理财资金被违规使用的风险、资金使用方信用风险、投资标的风险以及政策和法律风险等。

  公司已建立并将继续完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执行程序、日常管理、报告制度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做了切实可行的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规范管理,加强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将在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并且做好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低风险的理财,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风险适度可控的理财,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增强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征求意见。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012号《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4月5日下午17:00止,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与本公司进行交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3 月22日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4 年4月1日14:30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凤凰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曹国熊先生因工作安排未能亲自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由董事总经理张韶衡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详见《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第四节。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7,698,41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

  九、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中的“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并获得一致同意。

  本公司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浙江都市会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杭州每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各收购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都市会展文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合计收购80%股权,合计对价800万元。由于本公司和华朗实业同受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是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PG平台 PG电子游戏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及其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专项说明》。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4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9:15一15:00。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010号《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012号《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017号《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23年12月30日披露的2023-058号《关于对浙江都市会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请到以上媒体查询。

  1、提案7《关于对浙江都市会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

  2、股东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都市快报社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提案7回避表决,公司已在2023-058号《关于对浙江都市会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对回避表决的情形进行了披露。前述股东可以在其他股东对提案表示明确投票意见的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4、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地点,或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不按本通知要求时间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和现场表决票)。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到场;

  (2)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作为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代理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的空格内划“√”,其余空格保留空白;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3月22日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 2024年4月1日16:30在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929号万和国际7幢24楼钱潮厅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坚强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7,698,41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现在及未来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及资金安排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公司的业务活动正常进行,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该报告。

  本公司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浙江都市会展文化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杭州每日传媒有限公司、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各收购浙江华朗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都市会展文发展有限公司20%股权,合计收购80%股权,合计对价800万元。由于本公司和华朗实业同受杭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是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一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一企业合并》及其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详见同日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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