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征求意见稿》,严禁生产含有“”“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销售含有“”“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餐饮单位经营含有“”“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借“”“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推销酒类商品,进行虚假PG PG电子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此外,《征求意PG PG电子见稿》还提出,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含有“”“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酒类商品广告;严禁印刷企业印刷含有“”“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